组织科(宣传科)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主管党的组织工作、党建工作和宣传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坚持党对全面工作的绝对领导,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确保学院党委运行各项具体事务有效推进。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科(宣传科)设党建、宣传、纪检监察、保密、乡村振兴岗位。主要职能有: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将党的领导主张和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学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开展的实际效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学院高质量发展目标,研究制定组织工作、党建工作和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学院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3.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副科级干部的推荐、选拔、考察、任用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和中层副职的试用期满考核工作,负责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4.负责组织安排学院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起草学院党委工作报告、党委发文、党委会议纪要等文件。
5.负责学院党建工作,抓好党员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监督和管理以及党员发展工作,指导院属各党支部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6.负责学院宣传思想工作,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实施新闻舆论宣传,负责学院意识形态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7.负责学院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学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抓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
8.负责做好学院保密工作的统筹安排工作和督促检查工作。
9.负责学院乡村振兴工作,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